浏阳天宝刘氏建祠修谱捐资褒扬办法
(筹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)
为了建祠修谱,筹集资金,褒扬捐赠者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在祠堂竣工之后,编修建祠谱,记载建祠过程,褒扬为建祠出钱出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。建祠谱本族族人一户一册。
二、所有捐款,记入建祠谱,并在祠堂竣工时列榜公布。
三、捐款2000元以上者,在祠堂建碑留名。
四、捐款5000元以上者,在祠堂建碑留名,本人照片载入建祠谱。
五、捐款10000元以上者,“全家福”合影载入建祠谱,本人照片列入祠堂“名人苑”陈列室,并可参加家族“十佳”评选。
六、捐资20000以上者,聘其家中长辈或者本人为本会荣誉理事,“全家福”合影和个人小传载入建祠谱,本人照片列入祠堂“名人苑”陈列室,并可参加家族“十佳”评选。
七、凡捐资50000元以上者,聘其家中长辈或者本人为本会终身荣誉理事,“全家福”合影和个人小传载入建祠谱,本人照片列入祠堂“名人苑”陈列室,并可参加家族“十佳”评选,由本会组织专场祭祖活动祈祷列祖列宗保佑其长发其祥。
八、凡捐资10万元以上者,聘其家中长辈或者本人为本会终身荣誉顾问,“全家福”合影和个人小传载入建祠谱,本人照片列入祠堂“名人苑”陈列室,并可参加家族“十佳”评选,由本会组织专场祭祖活动祈祷列祖列宗保佑其长发其祥。
九、凡捐资50万元以上者,聘其家中长辈或者本人为本会终身荣誉理事长,“全家福”合影和个人小传载入建祠谱,本人照片列入祠堂“名人苑”陈列室,并可参加家族“十佳”评选,由本会组织专场祭祖活动祈祷列祖列宗保佑其长发其祥。
十、捐资者个人提出未列于以上褒扬办法的其他要求,理事会一事一议商量确定。
[消息来源:刘良江(字铁军,七房豹公后裔),刘良马(字正初,仲一公后裔)]